羊城晚报 2022-06-29
7月马上到来,这意味着广东有关电动自行车的新规即将实施。
今年3月,广东新修订了《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明确指出,禁止在建筑物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以及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室内场所停放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及其电池充电;禁止携带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及其电池进入电梯轿厢。
如果违反会有什么后果?《实施办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在建筑物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以及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室内场所停放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及其电池充电,或者携带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及其电池进入电梯轿厢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对单位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当前,国内电动自行车火灾仍然频发。据国家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最新数据,2022年第一季度共接报各类交通工具火灾1.9万起,同比去年上升8.8%,其中电动自行车火灾3777起,同比上升35.9%,均高于交通工具火灾的平均增幅。为了减少电动自行车起火事故,全国多地陆续出台多项法规,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其中,广东的上述新政,将于2022年7月1日正式实施。
来源 | 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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