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 2023-08-02
在连日来收到不少市民投诉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费用过高,甚至有市民为节约电动自行车的充电成本,使用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充电设施,造成严重安全隐患后,8月1日,广州市发改委官网发布《关于规范我市电动自行车经营性充电设施充电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并将从8月12日起执行。
近日,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的收费持续上涨成为社会关注焦点。根据《通知》,针对近期收到市民投诉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费用过高现象,由于业主依法对住宅小区专有部位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利用住宅小区共有部位、公用设施设备经营的,不仅须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人的同意,其交纳的场地租金收益也属于住宅小区全体业主共有资金。鼓励业主组织通过加强与充电设施经营单位、物业服务人充分协商,确定合理费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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