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日之泉集团有限公司、东莞市日之泉物流有限公司、东莞日之泉蒸馏水有限公司、东莞市日之泉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和东莞市中新金属材料贸易有限公司预重整投资人
招募公告
2017年4月10日,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广东日之泉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集团公司”)破产清算一案,2017年12月26日,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下称“人民法院”)分别裁定受理东莞市日之泉物流有限公司(下称“物流公司”)、东莞日之泉蒸馏水有限公司(下称“蒸馏水公司”)、东莞市日之泉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下称“日之泉金属公司”)和东莞市中新金属材料贸易有限公司(下称“中新金属公司”)(上述五家公司合称“债务人”)破产清算案,并指定德勤企业顾问(深圳)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担任日之泉系列公司的管理人(下称“管理人”),负责日之泉系列公司破产清算案件的各项工作。
为保护广大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管理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上述日之泉系列公司预重整投资人。
一、债务人经营项目及资产负债基本情况
1、集团公司
集团公司位于东莞市中堂镇,公司设立的主要目的为管理统筹集团公司相关联公司及注册持有日之泉系相应的商标。其经营范围为:代办货物仓存;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销售:钢材、五金交电、日用杂品、汽车配件、成衣、纸品、塑料和制品、化工产品及原料(不含化学危险品)。
其名下主要持有:(1)股权类资产,包括7家控股子公司以及7家参股公司的股权;(2)商标及专利类无形资产:包括原日之泉注册的所有97个商标(包括蒸馏水、饮料、食品和五金等),以及2个专利;(3)房屋及土地类不动产资产,包括位于东莞市中心的骏达商业中心的写字楼单位3个(建筑面积约合450平方米),以及位于东莞市中堂镇泊洋围地段的土地使用权一块(占地面积约13,000平方米)。
2、物流公司
物流公司位于东莞市中堂镇,公司设立的主要目的建设日之泉物流园并营运日之泉的钢材贸易业务。其经营范围为:代办货物仓存监管,销售:钢材、五金交电、日用杂品、汽车配件、成衣、纸品、塑料和制品、化工产品及原料(不含化学危险品);生产食品、加工成衣(另设分支机构经营)。
其名下主要拥有两处不动产:
(1)日之泉物流园,位于东莞市中堂镇中堂大桥边,占地面积约80,000平方米,包含建筑物办公楼3幢、大型厂房2座和宿舍楼2栋,合计建筑物面积约32,000平方米,物流园内仍留有原物流公司在运营钢铁贸易业务时所使用的设备,如:行车、吊臂和地磅室等。
(2)东莞市南城区建设路相关物业,该物业占地面积约3,500平方米,地上建筑物为两栋房产,合计总建筑面积约9,000平方米,目前为商业用途,有十余户租户在内进行日常经营。
3、蒸馏水公司
蒸馏水公司位于东莞市中堂镇,公司设立的主要目的为生产并销售日之泉品牌的蒸馏水。其经营范围为:生产和销售蒸馏水、麦饭石碱性饮用水(产品内外销比例按批文规定执行)。
其名下主要包括:(1)土地及房产类不动产资产,包括位于东莞市中堂镇的三块土地,合计土地面积约14,000平方米,该土地地上建筑物,包括日之泉办公大楼、日之泉水厂以及日之泉旧水厂合计建筑面积约13,000平方米;(2)专利类无形资产,包括3个蒸馏水生产相关专利;(3)设备类固定资产,包括制水生产线的一系列大型设备(包括蒸馏水蒸馏制作和瓶身吹制塑性等)。
4、日之泉金属公司和中新金属公司
日之泉金属公司和中新金属公司位于东莞市中堂镇,其中,日之泉金属公司设立的主要目的为销售金属材料并持有不动产。其经营范围为: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同时销售钢材、建材、五金杂品。中新金属公司设立的主要目的为销售金属材料并持有不动产。其经营范围为:销售钢材,建筑材料,金属材料(除国家专营)。
两公司名下主要资产为位于东莞市望牛墩镇寮厦村的产业园,两家公司共同持有园内的所有土地以及建筑物。产业园占地合共约53,000平方米,建筑物包括办公楼2栋,宿舍楼2栋,厂房3幢,合计建筑面积约为8,500平方米。
二、意向投资人报名资格及要求
1. 意向投资人应当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负有数额较大的到期未清偿债务,且处于持续状态;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最近未列入失信行为人等。日之泉系列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程序接受意向方组成联合投资人形式参加。
2. 意向投资人可对五家公司一起投资,也可以单独对某一家或几家公司进行投资。
3. 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融资能力和运营能力,能为债务人债务偿还和重新盘活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
4. 意向投资人不存在拖欠职工工资和欠缴“五险一金”的情况,并提供涵盖未欠缴“五险一金”以及将依法维护债务人职工的合法权益相关内容的书面承诺。
5. 意向投资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向管理人报名,并按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相关要求提交投资意向书等必要的文件,同时缴纳报名保证金,保证金金额如下: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大写金额
1 集团公司 1,000,000 壹佰万元整
2 物流公司 3,000,000 叁佰万元整
3 蒸馏水公司 1,000,000 壹佰万元整
4 日之泉金属公司 1,000,000 壹佰万元整
5 中新金属公司 1,000,000 壹佰万元整
合计 7,000,000 柒佰万元整
(注:同时报名几家公司保证金将需要相应叠加,如同时对五家公司都参与报名则保证金合共7,000,000元。
同时在后续流程确定预重整投资者时将需后续补充缴纳相应重整保证金,详情可参照http://pccz.court.gov.cn/xxx上的详细公告)。
6. 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4月30日
详情请参见: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pccz.court.gov.cn/pcajxxw/index/xxwsy)
广东日之泉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东莞市日之泉物流有限公司管理人
东莞日之泉蒸馏水有限公司管理人
东莞市日之泉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管理人
东莞市中新金属材料贸易有限公司管理人
2019年3月26日
登报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507号宝山大厦5楼 电话:020-37608422 18922350251
广州市同创广告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广州报纸登报网 粤ICP备0810396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