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通知暨催收公告
2021年6月30日重庆两江新区通融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依法将其享有下列债权及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全部转让给东莞市诚誉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现东莞市诚誉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取代重庆两江新区通融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成为以下债权的唯一合法权利人,请以下借款人自公告之日起向东莞市诚誉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履行合同约定或裁决书或裁定书等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特此公告。
1、陈建华、程琳的债权:本金210万元,借款合同:TRJK-171031-00013,公证书编号:(2017)粤广广州第214371号;
2、李高洪、郭光兰的债权:本金58万元,借款合同:TRDY-180330-00011,裁决书编号(2019)穗仲案字第17065号;
3、林勃、罗敏婷的债权: 本金113万元,借款合同:TRJK-171201-00002,公证书编号:(2020)粤广广州第217632号;
4、余文静、肖业全的债权:本金40万元,借款合同:TRJK-171201-00007,裁决书编号:(2020)穗仲案字第13269号;
重庆两江新区通融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东莞市诚誉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