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债权申报的通知
广州市越秀区育才实验学校各债权人:
广州市越秀区育才实验学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440104741851697G,下称“育才实验学校”)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经举办单位同意,拟向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现已成立清算组,现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就债权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债权申报时间
育才实验学校债权人应于发布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如未按照上述规定申报债权的,可以在育才实验学校清算程序终结前补充申报,但因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产生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
二、债权申报方式
为积极响应国家应对新冠疫情的管控要求,本次债权申报采用线下申报或邮寄材料申报(包括电子邮箱)的方式,申报人应将债权形成过程材料以及申报人身份证明作为申报材料全部提交,如对有关事项有不明之处可与清算组联系。
三、清算组联系方式及地址
地 址:广州市二沙岛烟雨南街1号;邮 编:510105;
特此通知。